一、哪些人可以申请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?
答:16周岁(含)以上、肢体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、有生活重建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人。
二、该项目有哪些目标规划?
答:机构应根据本项目工作标准,围绕提升日常生活及社会适应能力、增进康复信心、改变生活方式和重塑社会角色的目标,制定整体项目实施规划。
三、该项目服务内容有哪些?
答:根据服务对象康复评估结果,以及机构自身资源、能力等情况设计开展相应服务,并符合本项目康复训练要求。
四、“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”与“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”在服务内容上有哪些不同?
答:“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”是一种综合性康复训练,偏重于生活技能训练,以残疾人相互之间的经验分享、陪伴、支持和鼓励为动力,训练地点以模拟家庭场景和社会现实场景为主。
“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”主要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、体能训练、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非医疗康复手段,达到提升能力、维持功能等目的。训练地点以机构式训练为主。
五、关于该项目补贴有哪些规定?
答:(一)“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”最高补贴时长为120个小时,补贴标准为每小时100元,补贴比例有60%和90%两类。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申请该项目,按照“补贴标准”100元/小时的90%予以补贴:
1.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(含享受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);
2.持有“低收入家庭救助证”的残疾人;
3.处于劳动年龄内,未享受低保、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;
4.年满16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。
(三)除符合以上条件的,其他残疾人申请该项目,按照“补贴标准”100元/小时的60%予以补贴。
(四)该项目“补贴周期”为“一次性”,项目可跨年(自然年)接受康复服务,至最高补贴时长120小时全部使用完毕为止。
(五)每天为服务对象安排训练不超过2次,两次训练间隔时间不少于2小时,每次训练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。
六、进行“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”,如果机构收取的实际费用与补贴标准不同,费用应如何结算?
答:机构收取的实际费用高于补贴标准,按照残疾人应享受补贴标准的对应比例予以补贴,其他费用自行负担。康复费用低于《基本康复目录》规定的补贴额度的,按实际费用给予补贴。
“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”补贴标准为100元/小时,如按60%的比例予以补贴,每小时的补贴金额最高为100元×60%=60元。
如果机构收取的实际费用为150元/小时,残疾人每小时自付部分的费用为:150元-60元=90元。
如果机构收取的实际费用为80元/小时,残疾人每小时自付部分的费用为:80元-60元=20元。
如果机构收取的实际费用低于项目补贴标准,例如为50元/小时,那么每小时的补贴费用为50元。残疾人每小时自付部分的费用为0元。
康复服务补贴费用,由区残联与机构定期结算。其他费用,由残疾人与康复机构自行结算。
七、申请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补贴是否需要医院的评估证明?
答:不需要,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到机构接受服务。
来源:北京残联、首都之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