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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母亲的艰难跋涉:残疾儿子抚养费纠纷背后的十五年抗争

在福建省邵武市,年近六旬的郑秀金每天的生活都围绕着儿子郑一鹏。郑一鹏今年24岁,却因严重的智力障碍和铅中毒疾病,生活无法自理,需要母亲寸步不离的照料。从2000年离婚至今,郑秀金独自扛起了抚养儿子的重担,而一场持续十五年的抚养费纠纷,让她在疲惫中一次次踏上法律维权的道路。

残疾儿子的困境与母亲的坚持

郑秀金出生于军人家庭,父亲是经历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老兵,曾为国家的和平与安定奉献青春。然而,这位英雄的女儿如今面对的,却是为残疾儿子争取基本抚养费的艰难跋涉。1999年,郑秀金与庞某结婚并育有一子郑一鹏。孩子出生时体重八斤,健康状况正常,但郑秀金称在月子里因庞某及其母亲左某照顾孩子时使用不平床板,导致孩子脑部受损,幼时被诊断为二级智力障碍,并伴有脊椎发育问题。由于病情特殊,他早年曾在永安市心语儿童行为早期干预中心接受治疗,但最终因经济压力被迫辍学。如今,他每天需要服用药物维持健康,而医疗费用和日常护理的开销让郑秀金不堪重负。

2000年,郑秀金与丈夫庞某经法院判决离婚,儿子最初归庞某抚养。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,双方协商后改为由郑秀金直接照顾,庞某每月支付抚养费。然而,随着物价上涨和医疗费用的增加,原有的抚养费逐渐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。2007年,郑秀金以儿子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,法院判决庞某每月支付423元;2013年,她再次提起诉讼,最终抚养费调整为每月600元。

争议焦点:抚养费是否合理?郑秀金认为,法院的判决未能充分考虑郑一鹏的特殊情况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,抚养费的数额应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。然而,法院认定的庞某月收入仅为2149元,未将奖金、公积金等纳入计算。郑秀金曾申请调取庞某的工资流水,但未被采纳。

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,600元的抚养费远低于福建省居民人均消费水平。2020年,福建省居民月均生活消费支出约为2093元,而郑一鹏因残疾产生的医疗、护理等额外费用尚未计算在内。“这些钱连基本吃药都不够,更别说康复治疗了。”郑秀金无奈地说。

程序争议:庭审笔录与执行拖延在诉讼过程中,郑秀金对法院的程序提出质疑。她指出,2014年的一审庭审笔录中缺少法定代理人签名,而2007年的笔录签字疑似被伪造。此外,执行阶段同样波折重重。2015年,执行法官未及时冻结庞某的财产,导致抚养费延迟两年才到位。

法律与亲情的双重考验这场漫长的纠纷不仅关乎金钱,更折射出残疾儿童权益保障的困境。作为英雄后代,郑秀金本应受到更多尊重与支持,但现实却让她一次次面对法律与亲情的双重考验。“我父亲为国家付出了一切,而我现在只希望我的孩子能得到他应得的保障。”郑秀金说。

目前,郑秀金仍在寻求法律途径,希望重新审视案件。她的坚持背后,是一位母亲最朴素的愿望:让残疾的儿子活得更有尊严。十五年的诉讼,对普通人已是难以承受之重,而对郑秀金来说,这只是她守护儿子的其中一段路。当法律与亲情交织,当程序正义遭遇现实困境,郑一鹏的未来究竟该由谁来保障?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难题,更是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拷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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