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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伤残职工24年工龄“蒸发” 改制遗留难题五年未解

【导语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六旬职工董兰成遭遇退休办理难题。因单位改制遗留的社保问题,其24年工龄无法认定,致2020年达到退休年龄时被拒之门外。家属多方奔走五年,信访程序屡次超期,补缴通道因"超龄"关闭,维权陷入僵局。

改制遗留问题致工龄"断档"

董兰成1980年1月进入内蒙古机械厅配件厂工作,2003年6月单位改制时,买断协议明确由甲方呼和浩特市经济贸易委员会(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负责社保补缴至2003年6月。然而2020年6月他办理退休时,却因缺失养老手册被拒,系统更显示其"无缴费记录"。家属发现,改制时提交的社保名单中遗漏了其名字。

信访程序多次超期未决

2024年10月,家属向市工信局反映此事,该局未按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在60日内出具处理意见,直至2025年1月7日才发函核查。同年1月17日,市信访办受理复查,承诺3月17日前答复,但到期后以"告知书不符合格式要求"为由拒绝推进,致程序延误超150天。4月9日最新沟通中,信访办仍要求工信局重新出具"意见书"而非"告知书"。

政策冲突下的补缴困境

市人社局 2025 年3月核查确认,依据内蒙古2018年12号文件,董兰成已超法定补缴年龄,个人无法补缴 1988-2003 年期间的社保。 人社局同时指出,若单位存在应缴未缴情况,可通过"公对公"渠道补缴最后4年费用。家属质疑:"24年工龄为何只能认4年?改制时的疏漏为何由职工承担?"

伤残职工维权路在何方

身为二级抑郁症患者的董兰成,维权全靠七旬家属奔波。家属要求追缴原单位未缴纳自1988到2003年6月底的社会保险、24年工龄经济补偿金、失业保险金及2020-2025年养老金,共计24.36万元。呼吁相关部门正视历史遗留问题,依法公正处理,落实信访职责,尽快解决遗留问题,避免社会不良影响。截至发稿,市工信局未就改制名单遗漏作出说明,信访复核结果仍无定论。

【新闻背景】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规定,信访事项需在受理后60日内办结,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。内蒙古2018年《关于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通知》明确,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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